第一还款来源-东旭集团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
第二还款来源-该公司质押股权处置收入
第三还款来源-土地/房产的处置收入
(1)东旭集团将其持有的旗下控股子公司23%的股权质押给我司,公司注册资本8.5亿元,经测算,股权价值超过9亿元。
(2)股权质押: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将其持有的东旭某公司的近8亿股股权质押给我司,经测算,股权价值超过200亿元。
(3)土地抵押:东旭集团拟将旗下子公司持有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土地/房产进行抵押。
(4)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项目交易文件将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融资主体】东旭集团2004年11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是218亿元,2017年联合信用星际有限公司对东旭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状况的评级为AA+,
东旭集团为上市企业东旭光电(000413)及东旭蓝天(000040)及嘉麟杰(002486)控股股东,是国内玻璃基板行业成长潜力较大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玻璃基板生产,
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等板块,所涉及的行业包括玻璃基板行业,装备制造行业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合并资产总额1984,83亿,营业收入375.52亿,净利润35.22亿。总体来看,融资人业务运营平稳,还款能力较强
信托计划拟土地抵押情况一
本项目设置抵押标的资产为安徽美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置业”)持有的美生新悦城项目三期项目中一层房屋,抵押人美生置业股权结构为嘉兴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鼎国际实际控制)持有75%股权,另一自然人股东潘海荣持股25%,美生置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为东旭集团。l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合肥市高铁南站核心商圈,区位优势明显,资产增值情况较好。从抵押资产一期及二期销售情况来看,项目去化能力较强。抵押资产目前均已竣工,资产体量较大,评估值约3亿元人民币,抵押资产较为优质
信托计划拟土地抵押情况二
本项目设置抵押标的资产为东旭筑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筑鼎”)持有的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115号办公用途房屋,抵押人东旭筑鼎股权结构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l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北京市北京西站核心商圈,区位优势明显,资产增值情况较好。目前该办公楼为东旭集团子公司办公使用,总建筑面积为4237.38平方米,且具备大面积的院落,评估值约2亿元人民币,抵押资产较为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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