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人的正常经营收入;
2、融资人享有的债权应收转让回购;
3、DS 县人民政府出具同意融资人通过本资产管理计划融资并统筹安排还款的批复;
4、担保人的担保履约。1、土地抵押:价值超过8 亿元土地作抵押,抵押率不超过50%
2、应收账款质押:5 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足额覆盖本息
3、国企担保:贵州西南交通投资公司(评级AA)提供无限连带担保
4、政府支持:DS 政府出具相应还款支持文件融资方:紫林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2 年8 月27 日正式审批成立,注册资本10 亿。2016 年5 月根据《黔南州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州锦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和《关于将紫林山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划转至贵州锦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函》于2016 年5 月完成了相关的划转事
宜,成为贵州锦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方主要从事市政建设、城镇基
础设施建设开发,为当地旅游建设搭建融资平台,担当文化和旅游园区开发建设项目的
投资主体、项目业主和开发区的运营主体,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且逐年稳步增长。财务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底,融资方总资产526110.32 万元,总负债为83938.09 万元,
净资产为442172.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9%,负债率极低。以上信息为产品简要信息,如需详细资料或者了解产品,可以在线留言,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理财经理会尽快联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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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签订合同 经核实认购款到账后,您即可以委托人的身份与发行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产品合同为产品发行机构与您签署合同,例如信托产品,则为信托公司的合同),客户将签好的合同自己留一份,其余寄回。
5.确认函 项目成立后,发行机构一般在2个月左右制作完成客户收益确认函,我们会及时将确认函寄送给您。
6.售后跟踪 项目成立后,我们会继续跟踪项目运行情况,为您提供服务,定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付息日、到期日及时提醒等,直至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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